為有效打詐,欲有效打詐,並有效打詐,且有效打詐,最終有效打詐,國昌老師做出了提案,刪除了 21.4% 達到 2 億元的刑事警察局業務費。
根據立法院的解釋,業務費為各機關、學校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計畫所需之各項業務費用屬之。如教育訓練費、水電費、通訊費、土地租金等。
國昌老師以讓刑事警察局各級員警縮衣節食,卻未刪減專案或薪資的開創性方式,來增加效率,真不愧是當今台灣最偉大的政治人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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